梁毅,男,人民武装学院2011级(2011308018)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学生。
赵敏,女,人民武装学院2011级(2011308007)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学生。
以上两名学生因个人原因各自于2012年9月—2013年9月办理了休学一年手续。休学期满后,一直未到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学院多方联系,仍未到校报到。根据《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梁毅、赵敏两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梁毅、赵敏两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学生本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3年12月23日——2013年12月27日
特此公告。
河北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