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松华,男,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1级(2011301140)检测技术及应用专业专科学生。
马少文,男,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1级(2011303080)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专业专科学生。
以上两名学生自2012年5月以来,一直未到校上课。辅导员多次与学生联系,督促其返校。但学生至今仍未返校上课,也未办理任何手续。根据《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柏松华、马少文两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柏松华、马少文两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学生本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3年12月23日——2013年12月27日
特此公告。
河北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