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女,经济学院2012级(2012407015)经济学类本科学生。
该生自2013年9月开学至今未到校报到注册。经班主任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得知该生已随其父经商并要求退学。此后,班主任多次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来校办理退学手续。但学生及其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李媛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李媛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如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4年1月6日——2014年1月10日
特此公告。
河北大学教务处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