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娉,女,中医学院2012级(2012368058)药学专业专科学生。
该生自2015年3月开学以来,一直未到校报到、上课。学院多次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督促赵娉返校。但该生至今仍未到校报到、上课。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赵娉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赵娉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通告。如果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退学处理决定书通告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通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通告日期: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2日
特此通告。
河北大学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