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学籍复查审核工作。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一、各学院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高考准考证、录取考生名册、像片等材料逐一比对,严格核查。
二、各学院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各学院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核(学生电子档案中的体检表)。复核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四、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进行入学专业复查,复查其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材料由学院存档。
各学院应将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的学生及时上报教务处。同时,应确保报到新生名单、未报到新生名单的准确性。新生学籍审核结果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也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将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备案、注册。
请各学院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圆满完成本次对2019级新生的入学复查审核的工作,并于9月10日17:00前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5079698(招生)、5079479(学籍)。
教务处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关于填写河北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及上报学生名单的说明.doc
2、河北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doc
3、上报学生名单表样(报到学生用).xls
4、学院复查情况说明(模版).doc
5、艺术类专业复查说明(模板).doc
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