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2023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级转专业(类)工作应严格按照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进行(附件1)。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转专业(类)时间安排:
1.3月7日上午9:00—3月11日上午10:00,学生填写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交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学生转专业(类)只可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
3月11日前,学院公布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并公示3天;
2.3月11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邮箱zsb5079479@126.com。
3. 3月11日上午12:00前,学院公布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通知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4.3月17日前,学院进行并完成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公布全部参加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学生的选拔考核成绩、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公布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公示3天。
5.3月18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须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上报材料说明(附件6)报教务处。同时将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邮箱zsb5079479@126.com。
6.3月底,教务处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转专业(类)学生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五、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请学院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范管理,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好考风考纪建设、考务管理、数据统计、试卷存档、考场(含面试)视频监控存档等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