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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加快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满足学生对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深化产教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设置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优势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是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补充。

(一)人才培养方案

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明确。课程体系需紧密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与学分设置

微专业原则上开设6-8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12-24学分。教学活动原则上安排在第36学期,学习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运行与管理

申报微专业的单位负责微专业具体建设管理,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方案、教学大纲等内容;负责微专业学生报名与遴选、教学组织、课程考核、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微专业证书

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开设单位与教务处审核,可获得学校统一发放的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申报微专业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与相关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设微专业,以拓宽人才培养的视野和资源。

(二)支持与保障

申报单位需具备完善的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支持体系,包括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应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并持续完善课程大纲及相关制度,确保微专业的顺利开展。

(三)团队与负责人

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并至少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团队教师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四)申报数量限制

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个微专业。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提交

有意愿申报的教学单位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填写《河北大学微专业申请书》(附件1),并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施方案。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确保申报材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并于328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河北大学微专业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主楼6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jsk@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志远 翟华烨

联系电话:0312-5079529


 

 

教务处

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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