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审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排课选课 · 综合审查 · 正文
关于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通知
日期:2016-10-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本学期补考工作已结束,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现将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评估——学业排名——按年级专业排名”中,以专业为单位,统计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2.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填写《无学位警示通知书》(见附件),并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做好登记备案。

3.望各学院对受到警示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业监控,督促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学习态度,投入更多精力到学习中来,以顺利取得学士学位。

附件:无学位警示通知书

教务处

2016年10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16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