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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的通知
日期:2013-05-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12号)有关规定,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将做为《创新实践》课程记入学生学籍卡,现将上报创新学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的创新学分应为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经教务处审定批准的创新学分。

二、各学院将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并填写《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1)只上报总学分,不上报单项学分。

三、教务处负责将学生的创新学分做为《创新实践》课程记入学生学籍卡,存入学生档案。

四、创新学分可替代公共基础课(选修)、集中实践教学环节(选修)部分中非限制性选修的学分。如需办理课程替代应填写《河北大学创新学分替代课程申请表》(附件2)报学籍注册科。

各相关学院务于5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籍注册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学籍注册科邮箱(zczx@hbu.edu.cn)。

附件:

1、《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2、《河北大学创新学分替代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0日

上一条:关于2013届本专科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3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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