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针对毕业生的期末考试已结束,请各学院依据前期毕业、学位审查结果和期末考试成绩,对2023届参加期末考试学生进行毕业、学位审查,并于6月30日下午18时前将《2023届学生毕业、学位审查意见》报教务处2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Q:106189937。
2022届参加期末考试结业学生如符合毕业、学位条件,需填写《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推荐意见表》与2023届学生审查意见一同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
附:2023届学生毕业、学位审查意见
上一条:关于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春学期学士学位评议组会议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