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春学期排课工作正在进行,为保证教学检查、工作量审核、职称评定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规范多个教师讲授同一个课堂排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课任务书中录入的任课教师应为实际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
2、多个教师讲授同一个课堂(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学年论文除外),每个任课教师均需录入开课任务书。如教师人数超过系统最高人数限制(25人),开课单位需填报《多个教师讲授同一个课堂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3、教学运行过程中,如任课教师发生变动,开课单位需填写调课申请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审批备案。自2016-2017学年春学期起,教学检查、工作量审核等工作将严格以课表为依据进行,课表及调课记录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不承认其教学工作量。
4、开课任务书中录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注册选课中心联系。
附:多个教师讲授同一个课堂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