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巩固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原则
(一)建设目标
开展“精品教材建设项目”为建设一批适合学校教学需要、具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的精品教材,使优质资源进教材,精品教材进课堂。
(二)建设原则
1.“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应遵循整合资源、分类指导、科学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以立项建设与遴选评优相结合,公平公正、择优建设。
2.“精品教材”应以科学的质量观为引导,以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和手段,反映新时代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
二、立项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范围
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育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不包含教辅(教学参考书,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翻译教材和学术专著。学校鼓励数字化多媒体教材的编写。
(二)立项重点
1.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教材,特别是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的创新创业课程的教材;
2.反映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适应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或具有推广价值的教材;
3.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面向京津冀和雄安新区,开设文化类、服务类、应用类课程的教材;
4.满足本科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与实践类的教材;
5.“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协同育人”及“新工科”建设的教材;
(三)申报者要求
申报者(第一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其他
1.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学校认定的一类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等,以及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2.立项教材出版封面或扉页上应注明“河北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字样。
三、立项数量、项目管理与项目经费
(一)立项数量
本次立项建设暂不设定申报具体数量,具体立项数量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择优确定。
(二)项目管理
本次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19年11月30日,建设期间,学校将对立项教材进行中期检查,立项教材应根据建设计划确保按期出版,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取消立项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
(三)项目经费
学校对“精品教材建设项目”提供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
四、评审程序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用专家审阅材料、申报人现场陈述、专家质询等方式进行,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公示立项。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河北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河北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二)申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汇总《河北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河北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教务处(文苑楼208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河北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2.河北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