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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专业基本情况、专业实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综合训练情况”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5-09-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2015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教务处现对全校各专业的“专业基本情况”、“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进行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说明

1.“表4-2-1专业基本情况”数据填写

我校现有93个本科专业,各本科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科门类、学制、专业设置年份等信息详见教务处网站“教务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专区“专业设置”专栏(网址:http://jwc.hbu.edu.cn/gxpt-zysz.asp),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4版)电子版详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教学建设”专栏(网址:http://jwc.hbu.edu.cn/info_showd.asp?infoid=2728)。

请学院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专业基本信息和2014版培养方案等信息填写《表4-2-1专业基本情况》(表格有调整,详见附件1

2.“专业实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综合训练情况”数据填写

《表2-6-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表格有调整,详见附件2、《表5-3-3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详见附件3)、《表5-3-4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详见附件4)校内专业代码等信息详见教务处网站“教务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专区“专业设置”专栏(网址:http://jwc.hbu.edu.cn/gxpt-zysz.asp

二、数据上报要求

请各学院将《表4-2-1专业基本情况》纸质版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盖章后,于9月25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bujsk@163.com,联系电话:5079529。

《表2-6-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表5-3-3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表5-3-4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纸质版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盖章后,于9月25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yk@hbu.edu.cn,联系电话:5079475。

附件:

1.表4-2-1专业基本情况 (时点)(调整后表)

2.表2-6-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时点)(调整后表)

3.表5-3-3 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

4. 表5-3-4 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教务处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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