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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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数学+金融”、“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的通知
日期:2017-09-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学校批准组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和外国语学院“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现按照《河北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5]4号)要求进行选拔,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组织机构

1.“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和经济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选拔、考核和管理,“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纳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进行班级管理。

2.“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由外国语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选拔、考核和管理。“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纳入外国语学院进行班级管理。

二、选拔学生范围及报名基本条件

1.“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面向2016级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数学类学生(不含委培、定向学生)、全校理工、经管类(理科生)学生选拔。

“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班容量为30人。其中,招生名额分配原则上为数学类专业学生15人、其他专业学生15人,具体招生名额分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

拟申请报名的学生,第一学年所有已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另外,非数学类专业学生要求已修读《高等数学I、II》或《微积分I、II》且成绩合格。

2.“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面向2016级全校本科一批(不含委培、定向学生)学生招生选拔,以英语专业、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文史类等文科专业为主。

“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班容量为30人。其中,招生名额分配原则上为外国语学院学生15人,政法学院学生10人,其他学院学生5人,具体招生名额分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

拟申请报名的学生,第一学年所有已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75分以上。

三、试点班学生学籍及授予学位

1.“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选入“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的学籍转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代码:070101)本科专业。进入“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一经确定后,不再参加学校“转专业”工作,即不允许其他专业学生转入也不允许学生转出到其他专业。

“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执行《“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试点班学生修读完规定课程后,符合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求的学生,颁发“数学与应用数学”(代码:070101)专业毕业证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金融学”本科专业为河北省双学士学位试点专业,授予的“经济学”双学士学位证书上有“辅修”字样)。

2.“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选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的学籍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代码:050201)本科专业。进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一经确定后,不再参加学校“转专业”工作,即不允许其他专业学生转入也不允许学生转出到其他专业。

“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执行《“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2),试点班学生修读完规定课程后,符合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求的学生,颁发“英语”(代码:050201)专业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学”本科专业为河北省双学士学位试点专业,授予的“法学”双学士学位证书上有“辅修”字样)。

四、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13日,逾期不予接收报名申请。

学院选拔:2017年9月14日-17日。

学院公示录取名单:2017年9月18日-20日。

(二)报名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

1.“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学生查阅《“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见附件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河北大学2016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纸质版报“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工作办公室——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务科(校本部主楼508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zhangguochun@hbu.edu.cn,联系电话:5079351。

按照《“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汇总并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和经济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选拔,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2.“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

学生查阅《“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附件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河北大学2016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纸质版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工作办公室——外国语学院团委学工办(新校区外国语学院楼B5-203),电子版发送邮件至:88637844@qq.com,联系电话:5073257。

按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外国语学院汇总并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由外国语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选拔,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五、工作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报名“数学+金融”、“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符合《河北大学关于河北大学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类)的通知》相关要求。

2.学生申请报名“数学+金融”、“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时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不允许降级转专业(类),不能同时申请校内转专业。学生填写《河北大学2016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院长审批签字后交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工作办公室。

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汇总申请报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名单,公示学生的成绩及排名,按照《选拔方案》组织选拔,选拔结束后将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0日17:00前将《河北大学2016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河北大学“ + ”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录取名单》(见附件6)、《河北大学2016级“ + ”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上报材料说明》(见附件7)统一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08室),并将《河北大学“ + ”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录取名单》发电子版至hbujsk@163.com。

4.教务处汇总“数学+金融”、“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名单,校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教务处9月底前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试点班学生名单,并向学院下发通知单,涉及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6.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需做好“数学+金融”、“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各项工作。

附件:

1.“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

2.“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

3.“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

4.“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

5. 河北大学2016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

6. 河北大学2016级“ + ”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录取名单

7. 河北大学2016级“ + ”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上报材料说明

河北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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