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等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河北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标准》,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本学期继续对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
1000米(男)、800米(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二、测试地点:
1、校本部9个学院在南院体育场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测试。
2、新校区10个学院在容大足球场测试。
三、测试时间:
1、所有2017、2018级学生在体育课时间测试。
2、2016级学生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测试要求:
(一)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测验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验,说明原因,过后申请补测。
(二)有心脏病、哮喘病等心肺功能疾病或有其它不宜运动疾病的同学,持相关医疗结果到校医院开据《体质测试专用诊断证明》,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申请免予测试(有入学体检报告的同学直接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办理)。
有感冒、发烧、轻度损伤等短期疾病的同学,持学院开据的请假条到测试地点找主管教师申请缓测。
(三)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情况,取消当年测试成绩,并交由学院、学校严肃处理。
(四)测试过程中需要做到:
1、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和学生证,无一卡通不能参加测试(如若丢失提前办理补领手续);
2、听从测试人员的指挥,正确使用并爱护测试仪器;
3、保持测试中心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4、保持队形整齐,做到有序测试。
(五)测验时请保管好自己随身物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六)身体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班的同学需填写《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五、2016级测试要求
(一)对于2016级学生的测试工作,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测试时由学院派负责人带队,并配合体育教学部的工作人员组织好学生的测试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测试时间、地点,督促学生在本学院开始测试时间前20分钟按专业班级到指定测试地点检录,避免漏测、误测。
(三)如遇班级课程与体质测试时间冲突的情况,由学院开具证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体育教学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需持学院证明提前向体育教学部履行请假及补测手续。
六、2016级、2017级医学部校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由学校体育教学部医学部体育组具体安排及实施。
七、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标准》是学生毕业条件之一,毕业时,测试成绩50分以下者按结业处理。
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并及时传达到有关学生,促其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以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9年04月25日
附件:
2016级学生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
测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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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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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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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28日
(周日)
上午
|
本部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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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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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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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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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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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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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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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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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
238
|
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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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
232
|
药学院
|
09:30
|
166
|
建工学院
|
10:00
|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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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28日
(周日)
下午
|
化学学院
|
14:30
|
265
|
物理学院
|
15:00
|
329
|
管理学院
|
15:30
|
766
|
05月12日
(周日)
上午
|
新校区上课
|
文学院
|
08:00
|
189
|
外语
|
08:20
|
251
|
兰开
|
08:50
|
192
|
艺术
|
09:10
|
307
|
新闻
|
09:30
|
313
|
计算机
|
10:00
|
287
|
05月12日
(周日)
下午
|
政法
|
14:30
|
283
|
质监
|
15:00
|
345
|
电信
|
15:30
|
421
|
经济学院
|
16:00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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