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科学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过程性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组织任课教师学习《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过程性考核试点工作。
二、每个教学单位遴选1-3门课程实施过程性考核试点,填写《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备案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盖章,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秩序科(主楼603)备案。试点课程在第十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优先立项、建设。
三、教学管理部门与教学单位共同监督、检查过程性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任课教师及教学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持续改进过程性考核试点工作方案。
四、本学期末,各教学单位总结试点工作实施情况,遴选教学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报教务处教学秩序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教务处汇总后进行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
附:《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