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课表严肃性、维持教学秩序稳定,现将调停课相关规范要求及办理程序重申如下:
一、排课阶段课程调整管理
(一)各教学单位在排课阶段应精心规划、超前预判,充分考虑课表安排的合理性及运行的可行性,如教学周数(节数)是否合理、授课是否需要使用多媒体(智慧教室)、任课教师是否有其他工作安排、体育课与理论课的前后安排、教师多节课程连上的承受能力等,如存在不合理情况应在排课期间解决,防止因排课疏忽或草率导致后续问题。
(二)根据人性化和严肃性相结合的原则,允许教师在排课前向教学单位提出个性化要求,在时间、地点允许的情况下在排课环节给予合理照顾,排课完成后、课表正式运行前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确认课程安排,此阶段任课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再次向单位提出申请,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对于同时担任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应在排课结束后及时查看本人授课时间,如存在冲突应及时调整。
以上三类可预见的情况应在排课前或排课后、新学期开始前提出并解决,课表正式运行后只对临时发生的事件导致的课程变动进行调整。
二、课表运行阶段调停课管理
(一)办理方式
1、临时调停课
任课教师因临时事项(如婚丧嫁娶、生病、开会、培训等)需要临时调整时间与地点的,在与学生协商补课时间后,经本科教务系统教师端,按照网上审批流程(见附件)进行线上调停课操作,一般应附诊断书、会议通知等证明;
2、长期调停课
任课教师因不可预见原因(如因选课或转专业导致选课人数与教室容量不匹配需更换教室、因教师工作变动导致更换任课教师)需要长期调停课的,仍按原线下调停课流程审批,到主楼603室办理手续。
(二)办理时间
原则上在教学第一周不办理调停课手续。其他教学周的调停课申请教学单位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教务处。确因事发突然,任课教师无法事先提交申请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教学单位在第一时间向教务处备案,事后任课教师及时补办调停课手续。
(三)审批流程
教师提交调停课申请,经教学单位、教务处审批方可生效,教师个人不得随意调停课。各教学单位对调停课原因进行认真审核,并严格控制调停课次数,开会、病假、培训等应附相关证明。调停课批准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学生按批准后的方案上课。调整后的课程应及时补课,教学单位应做好补课的监督与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停课管理,从维护本科教学秩序的大局出发,倡导广大教师主动维护课表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
联系人:侯建辉 联系电话:5079474
附件:本科教务系统教师端申请调课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