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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4-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电函〔2021〕3号)(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量

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各高等院校限额报送30件作品参加省赛。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作品报名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二、参赛办法

项目类型分为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我校统一推荐报送省赛,省赛获奖教师将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在省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统一推荐至中央电教馆参加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央电教馆不单独接收教师报送的参赛作品。

具体项目要求和评审办法参照附件2《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指南》。

三、上报要求

(1)参赛教师将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上报各单位;

(2)各单位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4)并盖章,于5月31日(周一)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206室。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信息化科,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5079319。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附件3:作品登记表

附件4:单位汇总表(单位填写)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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