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 工作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在《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今年的实施细则,汇总近年的推免工作出现情况,为确保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在制定细则时注意以下几点:
1、英语四六级要求明确指出
2、同分情况排序规则(由于近几年出现同分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学院在制定排序规则时统筹详细考虑,如:专业课成绩、发表论文、科研项目、科技竞赛获奖等各方面)
3、必修课挂科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增补指标的分配原则
5、酌减浪费指标学院的扣减原则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原则上各学院的实施细则应具有政策的连续性,如果学院对“推免”实施细则进行修订,需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通过,5月30日前各学院实施细则均需上报教务处(修订的附详细说明)备案,具体政策的解释与执行由学院负责,并要求5月30日前向全体学生通告。
教务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