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按照《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本学院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提交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前进行课程成绩专业排名。
二、根据《实施办法》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项目均需通过专家审核小组答辩方可予以认定。各学院应提前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筹备答辩工作。
三、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如有需回避、特殊说明等情况,应主动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四、有推免意愿学生应提前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符合直接推免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并于9月2日18时前将申请直接推免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