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共有11名学生申请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17日—10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21日18:00前到教务处(主楼603室)反映,电话(0312)5079479。
拟转专业学生注意事项:
1.10月21日18:00前,拟转专业学生可自愿放弃转专业,须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同意,过期不再受理。
2.学校公布正式转专业学生名单后,不再允许转回原专业学习。
附:2023级普通本科生院内拟转专业和2025年9月退役复学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