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洁,女,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1级(2011301150)检测技术及应用专业专科学生;李园园,男,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2级(201230415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用专业专科学生;马艳平,女,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2级(201230412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用专业专科学生;左厚资,男,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2级(201230402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用专业专科学生。
王洁同学在2012—2013学年擅自离校,至今未归。期间辅导员和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告知其尽快到到校办理相关手续,但杳无音信。李园园、马艳平、左厚资三名同学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至今,一直未到校报到上课。辅导员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得知学生要求退学。但学生及其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王洁、李园园、马艳平、左厚资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王洁、李园园、马艳平、左厚资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如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3年11月11日——2013年11月15日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