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蕾,女,工艺美术学院2012级(2012312166)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专科学生。
该生自2013年9月开学至今未返校报到注册且未请假。班主任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对方均表示退学。但学生及其家长至今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雷蕾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雷蕾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如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3年11月11日——2013年11月15日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