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盼,女,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12级(2012303111)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专业专科学生。
该生因身体原因于2014年9月开学至今,一直未到校上课。学院经多方联系,学生本人表示退学,但一直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对吕盼同学作退学处理。
因无法将退学文件送达学生本人,现将退学决定通过河北大学教务处网站主页予以公告。学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