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锋,男,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2016级(20151101034)网络工程专业本科学生。2016年11月,该生因第一学年(不包括休学)未能取得30学分而留级到2016级网络工程专业学习。2017年10月,该生因学习压力大办理了休学一年手续,休学期限为2017年10月-2018年10月。休学期满后,该生一直未到校办理复学手续。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督促该生返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期间,学生及其家长均表示退学,但至今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李辰锋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李辰锋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如果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在退学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11日
电 话:(0312)5079479(工作日)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