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和《关于2019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等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共有9名学生申请院内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4日—10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8日18:00前到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继续教育学院楼226室)反映。
拟转专业学生注意事项:
1、10月8日17:00前,拟转专业学生可自愿放弃转专业,须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同意。过期不再受理。
2、学校公布正式转专业学生名单后,不再允许转回原专业学习。
附:2019级院内拟转专业学生情况.xls
教务处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