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和《关于制定2021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学院2021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2021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
同时,请学院将各学院2021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内容传达通知到本学院2021级学生。
教务处
2021年12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国际学院2021级学生院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级新生学信网查询、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