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丙乾,男,建筑工程学院2016级(20161603027)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生。该生于2019年3月请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在学校规定的4年制本科学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丙乾作退学处理。
现将对王丙乾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此予以公告。如果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在退学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3日
电 话:(0312)5079479(工作日)
教务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