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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级转专业(类)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3-03-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职能处室、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和各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经学生申请、学院选拔考核、教务处复核公示、学校批准,同意江文歆等295名学生转专业(类)。请学生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学籍异动等相关手续;请各相关处室、后勤服务中心协助做好学费补退款、学生证换领、宿舍调整等工作。

一、学籍异动手续办理

1331日上午,转入学院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学生校内转专业(类)申请表,放入转专业(类)学生个人档案。

2.转专业(类)学生与转入学院联系报到事宜。在转入学院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纸质档案等材料到转入专业(类)所在学院报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咨询转入学院。  

43日前,转入学院应接收完毕。

3.转入学院下载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名单见附件1),提前做好接收工作。

二、学生选课

   1.选课要求

选课需参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于转入专业20222023学年秋学期未修读的课程,可在本学期选课修读,也可以在今后学期安排补修。因部分课程教学进度过半或已临近结课,学生选课时应根据前期自学及试听情况,结合自身学习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选课,一经选中必须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选课前,应先对已选课程进行核实,对未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原专业课程应予删除。对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课程,应根据其他课程时间安排情况,可继续选修原已选课堂,也可删除原有课堂,重新选择其他课堂。

本学期不允许跨校区上课,跨校区转专业的学生应将原校区课程(课堂)删除,重新选择转入校区的课程(课堂)。

补修20222023学年秋学期未修课程会导致课表时间紧张,请充分考虑课程时间安排,谨慎选课。选课结束后不再处理退、选课事宜。各教学单位会打印下发成绩登记表,任课教师将以此为依据记录学生上课情况。

2.选课时间

449:00——412900

(每天下午1700——1800进行数据备份,临时关闭选课系统。)

3.选课操作说明

1)选课系统入口:

校园网(HBU-WEBHBU-1X)登录:河北大学主页→左下方教育教学→教务系统学生端→输入统一认证账号密码登陆→选课管理→选课。

校外网(含手机自带流量)登录:具体登录本科教务学生端的方式见附件2《使用WEBVPN登录教务系统网页端操作说明》。本科教务学生端→输入统一认证账号密码登陆→选课管理→选课。

2)点击 “选课管理”,进入“选课”界面,在“方案选课”和“校任选课”页面选课。若需要补修2022-2023学年秋学期的课程可在“自由选课”页面选课,开课课程信息可在《2022-2023学年春学期学生选课手册》(见附件3)中查询。进入“退课”界面可删除已经选定的课程。

3)查看课表

选课结束后,应点击选课界面左侧的本学期课表来查看已选中的全部课程。

三、课程替代及学分互认

1.课程替代的依据为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应组织2022级转入学生认真学习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熟悉课程设置、明确学分要求。

2.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实施细则》(校教字〔201721号)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且考核通过的课程,如教学内容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并且已修读课程学分大于等于被替代课程学分,可申请课程替代。

3.课程替代在本科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申请方法见附件4《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在本科教务系统(教师端)进行审批。

4.课程替代申请时间:438:00——4918:00。学院审批时间:438:00——41018:00

四、学生证换领

学生处负责安排学生证换领事宜,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学生处另行通知。咨询电话:5079444

五、宿舍调整

调宿流程见附件5,具体请咨询各校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五四路校区办公地点:北院梅园4号公寓,联系电话:5079543

七一路校区办公地点:德新园1号公寓,联系电话:5929917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转专业(类)学生的学习帮扶,让学生尽快了解转入专业(类)课程设置情况,合理安排课程学习进度。


附件1.2022级转专业(类)学生名单

附件2.使用WEBVPN登录教务系统网页端操作说明

附件3.2022-2023学年春学期学生选课手册

附件4.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

附件5.转专业(类)学生调宿流程通知





                                                                    教务处

                                                                2023330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级和2022级部分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届预计毕(结)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和图像信息采集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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