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应征入伍学生的相关政策,现有6名2021年9月参军入伍、2023年9月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7日—10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11日18:00前到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主楼603室)反映,电话(0312)5079479。
拟转专业学生注意事项:
1、10月11日17:00前,拟转专业学生可自愿放弃转专业,须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同意。过期不再受理。
2、学校公布正式转专业学生名单后,不再允许转回原专业学习。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