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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9年春学期辅修/双学位学费的通知
日期:2018-12-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交费。

二、交费时间

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7日

为了不影响正常上课,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费用,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收费标准

年级

学期

专业

学费金额(元)

2017年

5

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位)

0

5

法学(双学位)

1400

5

经济学(双学位)

0

5

英语(双学位)

800

5

日语(双学位)

800

2018年

3

经济学(双学位)

1200

2018年

3

法学(双学位)

1200

2018年

3

法学(辅修)

1200

教务处

2018年1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学院上报2019年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第四批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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