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16号)、《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学籍复查审核工作。通过审核比对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录取通知书、电子档案、像片、身份证件等材料,及时查找、发现并处理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的学生。审核结果将作为上报教育厅、教育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同时该审核结果也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并将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备案。
请各学院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圆满完成本次对2013级新生的入学复查审核的工作,并于9月18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
教务处
2013年9月12日
附件1:关于填写河北大学2013级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及上报学生名单的说明
附件2:河北大学2013级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
附件3:上报学生名单表样(报到学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