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3届预计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经结束,但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1〕6号)中规定:“从2011年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照片的,不提供网上查询。”同时,该采集的照片也将用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要求学生务必进行采集。现将补照方法通知如下,补照费用自理,逾期仍未补拍的毕业生,责任自负。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补照:
一、补照方法:
补照方法一:学生本人到教务处226室领取毕业信息采集机读卡,然后持机读卡、身份证、学生证于2013年3月10日前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88号新华社河北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补照。
补照方法二:学生本人到教务处226室领取毕业信息采集机读卡,然后持机读卡、身份证、学生证于2013年4月30日前到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补照。
补照后须将电子版照片于2013年5月10日前送教务处226室。
二、图像校对:
我校2013届预计毕(结)业生采集的图像信息已上网。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学生于2013年1月16日前上网校对。逾期未进行图像信息校对的毕业生,责任自负。
核对地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
网址: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三、如有疑问,请到教务处226室咨询。
教务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