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专家并建设河北省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的通知》(冀教语函【2013】8号)(附件)精神,加强我省语言文字队伍建设,向国家语委推荐优秀语言文字专家,我校决定近期内开展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的推荐工作。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及《河北省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填报说明》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本单位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河北省语委科研工作专家信息表》和《河北省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到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224),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和以专家姓名做为照片名称的专家照片(小二寸)发到ywgb@hbu.edu.cn.
附件:冀教语函2013-8号专家库建设.doc
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1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