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3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日期:2014-06-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冀教高〔2013〕14号)和《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项目研究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对201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经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额度

2013年度我校获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教改项目共17项,包括校本部7项、教指委6项、河北省高教学会4项,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0.5万元、0.3万元不等,具体名单及经费额度见附件1。

二、报销范围

1.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论文版面费、文件印刷费、调研费、差旅费等;

2.原则上按照《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的报销标准执行;各类餐饮、出租车票、燃油费不予报销;发票为2014年度产生的经费;

3.对未附经费使用单或不属于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的支出项目不予报销。

三、报销流程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按照财务处《河北大学关于借款和报销工作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填写报销单、粘贴票据。

2.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赵老师处(208房间)审核备案后,到财务处(主楼十一楼西侧)报销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单据贴存单” 填写注意事项:“单位项目”填写“教务处”;“共贴 张”、金额“小写”“大写”用铅笔填写;课题主持人在“经手人”处签字,“负责人栏”不要填写;“用途栏”填写“201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

2.“差旅费报销单” 填写注意事项:“单位”填写“教务处”;“出差事由”填写“201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各类车票应为实际调研、购买材料的往返车票。

五、报销截止时间

各项目组于6月25日前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如有疑问,请致电:5079395,联系人:况老师。

附件:

1.2013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金额一览表

2.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我国收入分配问题及应对思路”专题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严肃考风考纪  实现阳光考试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