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9号)文件的规定,经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查,确定邢美慧等223名同学获得河北大学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提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5079475
附件:河北大学本科生获得创新学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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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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