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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的通知
日期:2014-03-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框架内,启动 “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计划”项目,有计划地选送部分中青年教师到国内高校进行以课程进修为主的培训学习。进修期限原则上为一学期(2014年9月到2015年1月),进修课程2-3门。

一、选派原则

(一)紧紧围绕“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这一中心目标;

(二)充分考虑教师成长、专业发展、团队形成以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

(三)优先考虑新开课程、双语课程、公共基础课程、精品课程以及涉及新教育技术和新理念的课程。

二、选派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为人师表,作风优良;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发展;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包括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三)发展潜力较大,有积极进取精神;能够独立系统讲授一门课程。

三、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表》(附件1)。

(二)教学单位初审、推荐。原则上各教学单位限报2-5人,每人进修课程2-3门。

(三)确定接收院校。采取学校、教学单位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形式,除教务处提供的高校外,教学单位可在《国内访问学者2014年接收院校名单》(附件2)范围内,结合本单位相关专业特点联系接收院校,填报《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附件3)。

(四)教务处汇总教学单位上报信息,经学校评审、研究确定指标,并进一步与接收高校商定进修的相关事宜,签订与接收高校的进修协议。

(五)学校(教务处)、教学单位、个人三方签订个人进修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待遇、工作目标等事项。协议文本、进修的管理与考核将另行通知。

(六)各教学单位妥善安排相关的教学工作。

四、进修内容

(一)完成2-3门课程的进修任务。

(二)加强对进修高校先进的教学理念、管理制度、教学手段、方法、教学经验的学习与研究。

五、材料上报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并进行初审推荐,于4月11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邮件发送至syk@hbu.edu.cn,联系人:魏艳红,电话:5079747。

(二)《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表》(附件1)留存学院,上报日期将另行通知。

附件:

1. 《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申请表》

2.《国内访问学者2014年接收院校名单》

3.《河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修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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