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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大学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5-04-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2025年工作要点》与《河北大学新时代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文件精神,以审核评估建设整改工作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强化实践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经研究决定建立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设备利用率高。建有满足跨学科的实践教学基地,实践课程开出率达95%以上,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效果好。

2.实践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技能水平突出,能够根据学生不同认知水平,实施和评价综合实习实践活动。

3.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具有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培训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4.拓展基地功能。紧密对接综合性人才培养的需求,制定明确建设发展方案,持续拓展基地功能,面向其他学院、企业和社会提供实践教学、师资培训、技能竞赛等多种公共服务。

5.建立多元主体合作运营机制。创新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合作共建模式,明确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目标,促进跨学科专业的交叉实践以及产学研合作。

6.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基地除承担共建本院的学生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相关跨学院开放,主动发布基地相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学院学生进入基地学习,实现资源共享。

7.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支持辅修双学位专业、协同育人试点班等交叉学科共建综合性实践基地;鼓励科普性、开放性实习基地接纳更多学生,促进文理工医交叉融合,加快构建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二、评选程序

1.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每个学院限报2个。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批准。评选出来的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将给予经费支持。

三、报送材料

《河北大学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河北大学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请于2025年5月6日(周二)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busjjxk@163.com邮箱,纸质版(汇总表主管院长签字盖章,申报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612室)。

                                                                                  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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