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评估和2024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4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应用型示范专业评估及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评估
我校2023年度入选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根据近一学年度在专业发展、产教融合、教师素养、学生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对照评估标准撰写年度评估报告。评估标准参看附件2,年度评估报告见附件3。
二、专业遴选
(一)指标数量
我校可申报示范专业数量:1个。
(二)遴选范围
我校主打或骨干专业。参看附件4
(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建设内容和标准请参看附件5。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
1.有意向的学院填写《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6)。
2.其他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评估和2024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四、材料上报要求
1.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建设,积极推进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每个学院最多报1个。
2.请相关学院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应用型示范专业年度评估报告》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主楼605室,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jsk@163.com。
联系人:唐志远,联系电话:0312-5079529。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评估和2024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评估标准(2024年版).docx
附件3-应用型示范专业年度评估报告.docx
附件4-河北大学专业优势特色发展计划重点建设专业统计表.pdf
附件5.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标准.docx
附件6-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docx
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