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的通知
日期:2023-09-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2023916日将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确保阳光考试,平安考试,现就严肃考风考纪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各学院要从构建文明校园,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出发,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考试工作的领导,在考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宣传“严谨为学、诚信为人”的考试宗旨,教育学生要明辨是非,诚信参考。

组织学生和监考教师学习《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违规处理实施办法》(附件1)、《金属探测器使用办法》(附件2)、《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考试防范手机作弊工作的通知》(附件3)及监考员守则、考生须知等有关规定。

辅导员要深入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对个别学生加强重点教育工作,将违纪、作弊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提醒考生备好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积极做好应考准备。

二、监考教师

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要增强责任意识,务必认真收听观看监考培训视频,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肃考场纪律,杜绝失职、失察行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高质量完成监考任务。

学习相关文件及《金属探测器使用办法》(附件2),杜绝通讯器材作弊,进一步规范考生入场安检操作流程。入场前必须对考生全身及携带衣物、考试用品进行安检,安检重点除易携带、隐藏违规物品部位外,还要注意对考生头部、眼镜等的检查,杜绝考生佩戴无线耳机及其他高科技作弊器材等进入考场。对安检不通过的考生要坚持再次安检,直到通过,严防考生随身携带多部手机作弊。在试卷下发以后到收卷收卡完成,考试中任何时刻,都必须确保有一名监考人员在讲台前监控整个考场。

监考教师的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监考工作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

三、考生

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诚信应考、文明应考。对考试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等相关处罚办法和程序进行处理。按照规定“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发送或接收试题(答案)的,一律停考3,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由学校或单位依法依规再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谋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请全体考生心存戒惧,切勿以身试法。以下两点请考生特别关注: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考生的手机、书包等通讯设备及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教学楼,考试实行“2+1”安检模式,请考生于开考前40分钟到达教学楼,在教学楼入口处接受安检门和金属探测仪检查,入考场再次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书包等非考试用品。

(二)考生要避免走错考场、坐错位置,否则也将会认定为违规行为。以往考试中已经有学生因此受到了处理,请考生注意类似情况,避免无意识违规

四、校园环境

安全保卫部门在考前巡视校园,清理与考试有关的非法小广告等,净化校园环境。

五、监督电话

50797475079474

祝:全体监考员监考工作顺利!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教务处

                            2023913

上一条:关于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温馨提示
下一条:关于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