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改革 · 教改项目 · 正文
关于组织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要求,现对我校2019年及以前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统一结项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一)结项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2.《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申请书》

3.《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结项报告书》

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5.《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2021年度》

6.佐证材料(单独成册,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教材、具体改革方案、教学成果、与项目相关的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

项目的结题和鉴定按照要求开展,教务处将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的鉴定和验收,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结项申请书和鉴定表内容。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鉴定表》中“经费支出情况”须提供财务支出明细表,加盖财务公章,放在结项鉴定表后面;“专家鉴定意见”按照要求草拟意见填好,“专家组组长”签字处和“专家组成员名单”均空着;《结题申请书》中“鉴定时间”“鉴定形式”“鉴定地点”“推荐专家组成员”均空着,待组织评审鉴定后统一填写;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鉴定表和申请书封面的“填表日期”按照当下填写的时间填写即可;

3.结项材料一册按顺序装订(包括结项鉴定表、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经费财务支出明细)1式3份;如有人员变动等情况,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1式3份;

4.佐证材料一册1式1份,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教材、制度文件等成果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封面均为黄色布纹纸,结项材料封面内容与结项鉴定表封面内容一致;佐证材料封面见模板。

二、报送要求

各项目组(附件2)务须于11月30日(周二)上午10点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科(文苑楼210室)。所有结项材料电子压缩包命名为“省级教改课题+主持人姓名”,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jwcjgf@hbu.edu.cn

请各项目组做好答辩结项准备,视疫情防控要求及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如有延期结项人员,请提交延期结项申请上报备案。

联系人:阴冬胜,联系电话:5079395。

附件1:省级教改课题结项用表

附件2: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需结项名单统计表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25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河北大学“新医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