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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届本科毕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通知
日期:2016-05-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规范管理,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09]8号)及《河北大学关于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继续采用万方数据知识资源系统对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一、检测工作流程及检测范围

(一)教务处将于近期分配子账户流量给各学院具体分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在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毕业生人数50%的比例随机抽取本学院毕业毕业论文(设计),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取文档、上传检测,取得检测报告;

(三)学院检测工作分为“第一次检测”和“第一次检测未合格者修改后第二次检测”两个环节,教务处将在二次检测之后对学院的抽查论文进行再次抽检;

(四)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及学院学位委员会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认定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对上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总结。遇严重或特殊情况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和主管校长裁定。

二、检测文档要求

(一)所有学生需将论文的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内容合并成一个word文档(不要附录),检测论文最终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作者姓名+题名+++导师+专业.doc”(注意中间不能有空格),例如,“2011527064+张三+会计在经济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研究+++李四+会计专业.doc”。

(二)各学院将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以word文档格式保存电子版并存为一个文件夹,以备复检。文件夹需注明“××届+学院”,例如,“2015届+文学院”。

论文检测工作须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因重复提交和格式不对等造成数据无法正确统计、分析的情况。

三、检测结果评定与处理办法

(一)文字复制比在20%(含)以下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20%的应在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经二次检测达到20%(含)以下后方可申请答辩;二次检测仍不合格的一般应延期半年答辩。经教务处抽检不合格的论文一般作延期半年答辩处理。

(二)学生及指导教师对于学院二次检测不合格及教务处抽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可向本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进行认定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审议,审议合格的可申请如期答辩,审议仍不合格的延期半年答辩。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本次检测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将检测通知传达给学生和指导教师,尽早安排论文截稿(结项)、初评、检测、复检等项工作。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要安排在两次论文检测之后进行。

请各学院将检测系统中两次检测的“检测结果明细”复制、填写《***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见附件),于5月23日(周一)下午5:00前,报送《***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纸质材料(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至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3室),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syk@hbu.edu.cn

联系人:李韬 联系电话:5079475

教 务 处

2016年5月3日

《***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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