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部分2021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了辅修、双学位课程,如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可申请授予辅修、双学位证书。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于6月4日18时前报至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秘书。由开设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授予相应证书。
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法学院:七一路校区B1楼540室,郭老师(5079340)。
经济学院:七一路校区B1楼314室,陈老师(5073185)。
外国语学院:七一路校区B5楼410室,孙老师(5073252)。
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
附件: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