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开课单位:
为保证2014-2015春学期非教学单位及通识通选类课程教学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承担非教学单位教学任务的教师;承担通识通选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具体课程及任课教师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内容:校内教师填报工资编号(以财务处编号为准);外聘教师填报工商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
三、请各相关开课单位于4月27日前将电子表格发至注册选课中心邮箱(zczx@hbu.edu.cn)。
教务处
2015年4月20日
2014-2015学年春学期非教学单位及通识通选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