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部分2023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了辅修、双学位课程,如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可申请授予辅修、双学位证书。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于5月18日18时前将申请表报辅修、双学位开设学院。由开设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授予相应证书。
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法学院:郭老师,联系电话:5079340
外国语学院:孙老师,联系电话:5073252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22届参加期末考试学生进行毕业、学位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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