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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学期学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日期:2022-09-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2022-2023学年学期学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课程补考、缓考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重修选课;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者应参加重修选课。本学期开设课程见附件1《2022-2023学年学期选课手册》。

二、选课时间: 9139时——92118

、选课方法:教务系统学生端—〉选课管理—〉重修选课(旧)

、重修方式分两种,学生可根据重修要求和自己学习情况自主选择,但不允许学生跨校区重修选课

第一种:跟班重修——重修的课程仍有课余量并与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冲突。

第二种:自学重修——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或重修课程已无课余量。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及训练课、体育课、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不能办理自学重修。

五、若已重修课程与本人培养方案应修课程不一致,需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学生申请课程替代时间:998:00——91618:00,学院审批时间:998:00——91918:00。

、课表确认:参加重修选课的同学,务必于921日后登陆选课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重修课程是否选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跟班重修的学生,按重修选课结果上课;自学重修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应与任课教师及时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学习指导、答疑,完成平时作业和考核,否则,将无法取得平时成绩。

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298

附件12022-2023学年学期选课手册

附件2: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

 

上一条:关于办理2022-2023学年秋学期缓考学生选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学期学生补退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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