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便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和成绩登统工作,凡以往学期学生已办理缓考手续但未参加补缓考考试且该课程本学期已开设,学生应办理缓考选课。现将办理缓考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办理缓考选课的学生,应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填报《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办理缓考选课的课程应与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相同(学时、学分相同,课程号相同),若由于教学计划调整,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与缓考课程的课程号不一致,学生应于课程成绩确定后在本科教务系统中申请课程替代。表中课程信息及学生信息一定要填写正确,否则选课数据将无法正确导入综合教务系统。
3、《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9月8日下午5点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4、凡本学期办理缓考选课手续的学生,应参加本学期该课程结课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考处理。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
附件: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