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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2019学年秋学期缓考学生选课的通知
日期:2018-09-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及各位同学:

为了便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和成绩登统工作凡以往学期学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如该课程本学期已开设,学生应办理缓考选课。现将办理缓考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办理缓考选课的学生,应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由学院教务科长统一填报《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办理缓考选课的课程应与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相同(学时、学分相同,及课程号相同);如由于教学计划调整,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与缓考课程的课程号不一致,学生应填写《河北大学替代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所在学院领取)。

3、学生应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课程信息及学生信息一定要填写正确,否则,选课数据将无法正确导入综合教务系统。

4、上报形式:《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纸介材料需由学院教务科长签字,学院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报教务处注册选课中心。

6、凡本学期办理缓考选课手续的学生,应参加本学期该课程结课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考处理。

工商学院学生安排见工商学院通知。

教务处

2018年9月14日

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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