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开课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指导意见(暂行》等文件相关开课要求,部分课程(课堂)不满足开课要求,做停开/拟停开处理。具体停开/拟停开课程(课堂)情况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停开课程(课堂):不满足开课要求的通识通选课;选课人数为零的其他类课程,具体停开课程信息见附件。
2、拟停开课程(课堂):
(1)各开课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别是面向2010级本科学生开设的课程,要充分考虑其学生毕业修读要求,确定课程是否停开。
(2)如实验课(理论课)停开,要考虑其理论课(实验课)开课情况。
(3)如课程停开,一定要做好课程停开后个别学生的选课引导工作,并在《2013-2014学年春学期拟停开课程情况一览表》的备注栏注明“停开”字样,开设多个课堂的拟停开课程,建议合并课堂。
(4)如继续开设,需在《2013-2014学年春学期拟停开课程情况一览表》的备注栏注明“继续开设”字样,并另附A4纸写明开课原因。
各单位务于1月15日下午四点前将《2013-2014学年春学期拟停开课程情况一览表》(需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学籍注册科。
附件1:《2013-2014学年春学期停开课程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3-2014学年春学期拟停开课情况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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