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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类)学生办理选课及学分互认的通知
日期:2013-10-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已结束,现将已办理转专业学生选课及申请学分互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要求:

1.2012级转专业学生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

2.选课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2013年10月12日下午17:00时

3.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进行选课。对于转入专业大一未修读的课程,可根据学习能力和课程安排情况一并进行补选,也可以后学期进行补选。原校本部的学生,应先对已选课程进行审查,对未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课程可进行删除;对已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课程,根据其他课程时间安排情况,可继续选修原已选课堂,也可删除原有课堂,重新选修其他课堂。原医学部的学生根据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直接进行选课。

4.网上选课操作说明

(1)系统登录

河大主页—〉教务系统—〉教务系统入口(入口一、二、三均可)—〉综合教务系统,具体网址:http://zhjw.hbu.edu.cn。点击选课系统入口后,将显示教务系统的登陆入口,输入账号(学号)、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系统。医学部校区转入校本部的学生,账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登陆后,切记及时修改自己的密码。

(2)选定课程

1)点击 “选课管理”,即可进入选课界面。

2)选课管理分“计划课程”“方案课程”“校任选课”“自由选择”等多种选课界面。注意:转专业选课皆由 “自由选择”界面选择课程。

3)点击左侧的“已选课程”,可以查看已选择的课程。

4)点击左侧的“已选课程删除”,可以删除已选择的课程。

5) 点击左侧的“未选中,已删除课程”,可以查看未选中或已删除课程的记录

(3)课表显示

选课结束后,应点击选课界面左侧的本学期课表来查看已选的全部课程。

(4)系统退出

选课结束,应选择本系统主界面右上角的『注销』,退出选课系统。

、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已转专业学生需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见附件)并上报已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应于2013年10月12日下午17:00时前将《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统一上报教务处学籍注册科22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学籍注册科邮箱(zczx@hbu.edu.cn)。具体学分认定办法详见《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障已转专业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请各学院领导重视本项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2013-10-8

1.

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doc

上一条:关于2013-2014学年春学期选课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2013-2014学年秋学期缓考学生选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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